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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荆州市发改委 | 发布时间:2020-05-29 03:06

根据《中共荆州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纪办【2020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委内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聚焦群众关注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排查,纠治并举,着力发现公油私用、私车公养、公私不分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治理范国:发改委、原粮食局和原物价局及其直属单位

治理重点:20131月以来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治理(发现重大问题线的,可以往前追),重点治理以下十个方面问题:

1.超标准配各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的;

2.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的;

3.违规将个人车辆租赁给单位使用并报销相关费用,违规租赁社会车辆的;

4.以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名义套取、虚列费用的;

5.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

6.将私车加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小区停车费等费用以公务用车名义报销的;

7.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混乱,未建立单车核算制度,公务用车加油卡由个人保管、未限制车号加油,对公务车加油卡办理、主卡充值、副卡分配等情况监管不力的;

8.公务用车改革后,原有公务用车加油卡未及时收回、注销,卡上余额未清零的,单位无公务用车却持有加油卡的,単位只有1台公务用车持有多张加油卡的;

9.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者公油私卖的;

10.套取公务用车加油卡资,为个人报销或发放补助,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在加油站超市购物的。

三、方式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04月上开始,9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将监督检查、追责问责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15日前)

1.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责任领导:张雄心ﻪ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2.党组组织专题学习(责任领导:张雄心ﻪ责任科室:人事科)。

3.通过网站、工作交流群广泛宣传(责任领导:张雄心ﻪ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16日至531)

20131月以来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公务用车加油卡主卡、副卡的资企流向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要全面整改,对2016年车改以后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没有配备公务车辆、公务加油卡或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的,要单独注明并签字背书。

1.完成发改委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责任领导:李俊平ﻪ责任人:张振华)。

2.完成原粮食局及其直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责任领导:王瑛ﻪ责任人:柳彦、李静、高红)。

3.完成原物价局及其直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责任领导:徐承超ﻪ责任人:代丽、朱颜)。

4.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汇总后在委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上报市纪委(责任领导:张雄心ﻪ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61930)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公务车使用管理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6月上旬至7月上旬,市纪委将组建监督检查工作专班,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自查整改“零报告”、报告情况不及时、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

7月中旬至8月上旬,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由市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汇总后,移交案件监督管理提交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研究处置。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班。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俊平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瑛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承超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张雄心为副组长,柳彦、张振华、代丽、李静、高红、朱颜等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

(二)严肃纪律。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查表上的问题,又要发掘深层次的问题,对应该发现问题但没有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不处理不报告的,坚决追责。

(三)注重实效。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强大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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